“熊貓和花”已被注冊商標(熊貓形象有版權嗎)
熊貓和花是成都熊貓基地里非常火的一只熊貓,被大家成為“網紅熊貓”,而根據(jù)最新消息稱“熊貓和花”已被注冊商標,具體情況是怎么樣的呢?熊貓形象有版權嗎?和小編小編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吧。
“熊貓和花”已被注冊商標
近日,大熊貓“和花”(花花)因其可愛形象和經常被小伙伴“奪筍”搶食走紅網絡,成為“熊貓界女頂流”。
天眼查App顯示,“熊貓花花”“熊貓和花”商標已被北京兩家文化公司申請注冊;
相關商標均申請于2022年11月、12月,國際分類包括服裝鞋帽、科學儀器等,當前商標狀態(tài)多為等待實質審查。
熊貓形象有版權嗎
熊貓相關的圖形,可以進行注冊,但是因為已經有了太多類似的商標,導致現(xiàn)在注冊熊貓圖形商標非常困難,除非設計的圖案有獨特之處,否則被駁回概率很高。
法律依據(jù)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 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,引起糾紛的,由當事人協(xié)商解決;不愿協(xié)商或者協(xié)商不成的,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,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。
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,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,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沒收、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,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,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,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,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。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應當從重處罰。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,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。
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(shù)額的爭議,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,也可以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訴。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,當事人未達成協(xié)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,當事人可以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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